2014年11月1日 星期六

聯合報報導,頂新成美堂買台灣油杉、魏應交列被告

2014年10月31日聯合報一則新聞,略窺其妙!

魏家被檢舉彰化祖厝「成美堂」種五十多株保育類台灣油杉,魏家花了一千多萬元,購買五十多株造型美觀的油杉當頂新文化園區祖厝前院的綠籬。彰化檢方以違反「文化資產保存法」傳喚魏應交。他辯稱油杉是向園藝業者購買,不知是保育稀有植物,檢察官訊問後請回。


2014年4月9日蘋果日報一則新聞,出售自種台灣油杉竟遭法辦

別以為自家庭院種的樹,就可以隨意轉售,如果買賣 的是稀有植物,一樣觸法。
新北某男家中的台灣油杉,是8年前從友人處取得種子回家栽種,現在賣給宜蘭某男。
台北地檢署認定3人觸犯《文化資產保存法》,令相關人等 人寫悔過書,且須將3棵樹種回去,好好照顧它們,給予緩起訴處份。

結論:台灣油杉不可買賣! 欣賞就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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